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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編輯:周彬        點擊:          2016-02-22 11:39                作者:        来源:学工部(团委)


校屬各單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人社局、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市青年联合会《關于開展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十青聯發【2016】1號)安排,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申报工作。

請各單位認真學習《通知》,做好宣傳動員,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申報要求做好推薦對象材料的收集、整理與上報工作。申報材料請務必于2016年3月2日前報至學工部(團委)。聯系人:曾又,學工樓402室。

 

組織部、宣傳部、學工部(團委)

2016 年2月20日

附件:

十青聯發【2016】1號

關于開展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宣傳部、文明辦、團委、人社局、青聯、市直各單位、駐市各單位:

爲積極培養舉薦青年優秀人才,大力宣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各項事業中湧現出來的優秀青年典型,激勵全市廣大青年建功成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團市委、市人社局、十堰日報社、十堰廣播電視台、市青年聯合會決定聯合舉辦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評選表彰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宗旨

進一步選樹青年典型,健全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機制,以榜樣的力量激勵和引導全市廣大青年奮發向上、勤奮工作、艱苦創業、砥砺成才。

二、評選資格及標准

1. 年龄为18周岁(1998年1月30日以后出生)至40周岁(1976年1月30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2. 十堰市籍,在省、国家或国际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青年;非十堰市籍,需在十堰市居住2年以上,为十堰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

3. 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善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4. 在实现十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自主创业等方面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在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社会治理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5. 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有较好的社会公德,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6. 曾获省、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青年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評選機構

本次評選活動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團市委、市人社局、十堰日報社、十堰廣播電視台、市青年聯合會聯合主辦,有關媒體協辦。主辦、協辦單位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評選活動組委會,負責組織評選工作。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在市青年聯合會秘書處,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實施。

四、評選辦法及步驟

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按人選推報、審核確認、投票考察、評議公示、評選表彰五個步驟進行。

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第一階段:人選推報

采取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産生候選人。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宣傳部、文明辦、團委、人社局、青聯、市直各單位、駐市各單位可按照評選的總體要求,根據本地、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通過黨政有關部門認真考察後,向活動組委會推薦候選人。個人也可以向團組織自薦。推報單位根據評選意見的要求,推薦1-2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最傑出的青年參選。

第二階段:審核確認

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對所有推報人選的推報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推報要求的人選提交活動組委會。推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選將失去參選資格。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綜合考慮推報人選事迹、來源、界別分布等因素,確定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正式候選人30名。

第三階段:投票考察

在媒體發布30名正式候選人優秀事迹,發動社會廣大市民投票。在互聯網及新媒體平台開辟投票專欄,每天更新候選人票數;同時,派出考察組赴候選人所在單位對候選人情況進行實地考察,並形成考察意見呈報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第四階段:評議公示

召開評審會,聽取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對候選人考察情況的說明、候選人公示情況的報告、聽取公衆投票(網絡)情況的報告,然後進行評議和現場無記名投票。得票數列前10位的候選人,當選爲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其他20名候選人獲“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最終結果將在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階段:評選表彰

向社會公布評選結果,對第七屆“十堰市十大傑出青年”進行表彰。

四、表彰獎勵

1. 第七届“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人社局、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市青年联合会联合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2. 主办单位对其它20名正式候选人分别授予“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實施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各地各单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开阔视野,扩大推选范围,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推荐候选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2.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主创业、道德品质好、社会贡献大、对青年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特别要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活跃在经济、文化、民生、扶贫一线的人选。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意见,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审查工作,确保推荐对象质量。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邪教活动、偷税漏税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制,一经举报证实将立即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所发掘的典型人物及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4. 需提供的推报材料包括:人选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请登录武当青年网通知公告栏下载。(1)按格式要求填写人选推报登记表(贴近期标准照)、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事迹简介纸质版各1份,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及350*490像素以上jpg格式电子照片发送至郵箱:a1717@vip.qq.com);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救饲┳,要求所在单位盖章。(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内容应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500字以内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交缴税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推报单位要严格审查、核对原件。

5.各推報單位于3月6日前將人選的全部推報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種書面證明材料報送組委會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活動組委會辦公室聯系人:王桃麗趙延孛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6號信訪接待中心大樓3樓3025(市青聯秘書處)

郵政編碼:442000

聯系電話:869450686616538651350(傳真)

郵箱:a1717@vip.qq.com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共青團十堰市委員會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堰日報社

十堰广播电视台 十堰市青年联合会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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